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709,34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方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体业务是麻、毛、丝、绢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制造销售;亚麻纺、绢纺、织造、染整、制衣;注塑机械系列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纺织机械的业务模式是公司从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销售一体化的方式。
据中国纺织机械协会统计,2019年我国纺织机械行业资产总额为1,072.29亿元,同比增长4.94%;受中美贸易摩擦、内外市场需求放缓及综合成本持续提升等多重因素影响,近两年我国纺织行业的收入及利润较之以往年度均有所下滑。纺织机械行业作为纺织行业的上游,收入及利润也随之发生下滑。2019年度,我国纺织机械行业营业收入819.52亿元,同比减少7.00%;总利润达58.67亿元,同比减少3.60%。行业整体情况的下滑,同时加上客户对产品的性能要求趋于增强,对产品的效率要求高,未来纺织机械业各企业将在产品的高速化、智能化、稳定性上逐渐拉开差距,设备向自动化方向发展。纺织机械板块是公司具备拥有竞争优势的一项业务,自2000年金鹰股份收购全球最类纺织机械制造商英国MAKIE后,公司麻类机械装备业务技术实力得到加强,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具有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并逐步将技术优势转换成市场占有率成果。目前在公司在麻纺设备、绢纺设备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基本的产品是各类支数的湿纺环锭纺亚麻纱,半湿纺亚麻纱,亚麻面料织造,以中高支100%纯亚麻纱及高端休闲服饰面料为主。公司的绢纺主要产品是绢丝、绸。服装业务为OEM针织、梭织服装加工生产。
纺织品的经营模式是通过市场调查与研究、分析制定年度的经营目标和规划,在采购原材料后经过不同分、子公司进行生产,分别制造出各种支数、型号的亚麻纱、绢丝、面料等产品,以满足和销售给不一样的需求的客户。企业内部设立有专门的纺织品销售部门,分别为内销和进出口业务部门,其中内销方面主要负责国内的业务,而进出口部门则负责全球业务,其中包含公司主要的销售地(欧洲、日本、印度、土耳其等)。针织、梭织服装出口国外的由客户提供设计、品牌,按订单组织生产。
麻纺织行业在整个纺织行业中属于比较小且有特色的一个行业,规模只占到全部纺织业的1%左右,但亚麻具有其他天然纤维所不能够比拟的突出性能:天然抗菌抑菌、舒适透气、吸湿排汗、防紫外线等。麻纺织产品经典高雅、有品位,是其他天然纤维产品不能替代的,不断被各类消费者接纳,市场空间广阔。经多年发展,公司在麻纺行业的市场占有率高、客户稳定。同时在自身亚麻纺纱的基础上拓展亚麻面料织造,产品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报告期内,亚麻纱线、面料价格一路上涨,除了随着亚麻打成麻原料水涨船高的原因,亚麻作为自然、优良的纤维慢慢的受到国内外消费者的青睐,需求量的增强推动价格上升。绢纺行业近年来由于养蚕人员减少,蚕丝被的兴起导致绢纺原料减少,原料成本高昂,同时茧和丝价格波动大,采购与销售价格时常倒挂,业内各绢纺企业困难较大。
注塑机行业下游主要为汽车、家电、3C和餐饮等行业,具有强消费属性,抗周期能力强,未来成长空间大。2017-2020 年全球注塑机市场复合增长率 4%,2020 年全球注塑机市场规模 1720 亿元(261 亿美元)。2017-2020 年中国注塑机市场复合增长率 6%,2020 年中国注塑机市场规模 536 亿元,中国注塑机市场约占全球三分之一的市场(数据出于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目前全球的注塑机的市场格局为欧洲和日本占据高端注塑机市场,其中德国、奥地利在大型、精密注塑机占据优势,日本在电动注塑机占据优势,中国企业奋力追赶,部分优势企业已经占据中端市场
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有锰酸锂系列新产品及三元正极材料系列产品。
一方负责技术、销售;一方负责原材料、生产、行政管理和资金管理。整合后一体化经营。
近年来,电动汽车市场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动力型锂电池已进入高速成长期,成为驱动全球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力量。三元电池具有单位体积内的包含的能量高,循环性能好,续航里程长的特点;锰酸锂电池具有性能好价格低,稳定性强的特点。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为1,013,472,591.41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31,813,843.71元,同比上升23.84%。
公司始终如一秉承“工匠精神”,对传统核心主业追求精益求精,不断的提高,不管是机械板块系列新产品,或者是亚麻纺织等,始终对标国内、国际先进同行业的标准。报告期内,公司FX510亚麻湿纺细纱机自动落纱技术逐步推入市场,不仅填补行业空白,更成为公司智能化纺织机械设备的新亮点,尤其是自动落纱,扭转了细纱工序强度高、效率低、能耗大的局面,单细纱粒子这项指标就比先前机型减少了20%左右,与此同时,劳动用工较以往减少80%以上。下一步公司将全方面推进其他亚麻纺机设备和黄麻纺机设备的新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加快产品创新步伐,发挥企业核心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鹰塑机坚持以科技为先导,走产学研结合发展之路,逐步的提升技术队伍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报告期内,国内首枚直径500mm正三通管材60000克也一次性试模成功,该机型为金鹰注塑机GEK2800/3600W/S,专业生产60公斤大型PVC管材,目前金鹰塑机正抓紧加大对GEK/S伺服节能注塑机的市场开发力度和GE·D紧密全电动注塑机的研发投入力度。
报告期内,面临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公司自集团总部到各分子公司,全面实施实施降本增效,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控制体系,从采购、生产、技改、销售、包装运输、财务、人力等多处着手减少相关成本,同时,逐步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生产技术能力。降成本、提效率、增效益、促发展”的理念从管理层渗透到每一位金鹰人,力争有效的控制产品成本和各项费用,逐步提升公司产品整体竞争力。
与此同时,公司上下充分认识市场变化新特点,强化对大市场、大客户的销售力度,紧盯强势品牌、发掘销售新亮点,针对客户提出的产品方案积极改进和协调提高,以市场需求带动研发,促使公司的新产品、新技术更贴近市场,形成销售与研发的高效协同。
2020年,一场由新冠病毒引发的疫情迅速蔓延至整个中国,乃至全球,虽疫情的发展,作为全民抗疫过程中的最基础的防护物资供不应求。在各级政府、公司党委的号召下,公司不仅向浙江省舟山市慈善总会捐款100万元人民币,用于防控此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更是以实际行动做好基础防护用品的市场供应,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内控要求,始终把风险控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管理体系、风险教育、合规经营、业务管控等方面强化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并认真学习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文件,逐渐完备公司内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综上所述,2020 年对公司而言是不平凡的一年,多年的积累与坚持,是公司取得目前成绩的基础。2021 年,面对新的政策要求和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将一如既往,攻坚克难,以动态、全局的视野及理念,利用自身技术、模式、业务、产 品优势,持续开拓业务市场,实现经营目标。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舟山达利绢纺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利绢纺公司)、舟山达利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利针织公司)、浙江方正轻纺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检测公司)、浙江金鹰伊犁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亚麻公司)、浙江金鹰股份六安麻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麻纺公司)、浙江金鹰特种纺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纺纱公司)、江苏金鹰绢麻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绢麻公司)、巩留金鹰亚麻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留亚麻公司)、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鹰服饰公司)、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料机械公司)、浙江金鹰绢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绢纺公司)、浙江华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鹰进出口公司)、上海凡拓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服饰公司)、浙江金鹰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瑞翔公司)、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共创公司)、浙江金鹰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新能源公司)、浙江金鹰瓦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瓦力新能源公司)、黑龙江孙吴金鹰麻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吴麻业公司)、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嵊州麻纺织分公司(以下简称嵊州麻纺公司)及舟山金鹰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护用品公司)等20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提议,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09公告,此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2020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08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11公告,此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13,843.7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8,518,343.36元,按规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51,834.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0,999,920.29元,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71,401,795.96元(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2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709,342股不享受利润分配),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7,264,633.35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次分配方案董事会召开日(2021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364,718,54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7,709,3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401,840.4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24.44%。
3、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709,34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4、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公司于 2021 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加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财务报告数据,公司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傅国定先生、陈士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同意的决议,同时,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足 3000 万,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舟山市定海复翁纺织器材厂系本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的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5.6万元。
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鹰集团占39.49%的股份。该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326万美元。
舟山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主要营业范围为:住宿、游泳池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浴室(桑拿)、卡拉 OK厅服务;餐饮服务(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棋牌服务、会务服务。
宁波金鹰竹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60万元。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鹰共创占54%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660万元。
主要营业范围为:机械设备、机械配件、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鹰集团占30.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536.20万元。
嘉兴市鑫锦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本公司的董事陈士军,占65%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280万元。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系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占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要营业范围为:精密设备及别的机械设备、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关联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持续经营,钧能按协议履行,能够按期交货,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严格按同其市场行情报价进行交易,并签署交易合同。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价格不存在非常明显差异,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主体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首席财务官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决定其报酬。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10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8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是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是一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赞同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决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0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对履行持续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和规范公司印章管理事项做了整改,完善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企业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在存在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获得有效的执行。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于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等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信息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 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4、登记时间:2021年4月15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