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2022年二季度,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水泥产品质量实施了市级监督抽查并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水泥,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更好的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是国民基本建设中最重要的建筑材料,大范围的应用于工业建筑、民用建筑、水工建筑,道路建筑、农田水利建设和军事工程等领域,水泥的生产的全部过程和产品本身的环保指标慢慢的受到社会关注。
江苏省现有水泥生产企业200余家,13个地级市中水泥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有7个,其中徐州产量最大,达到2755万吨,常州也超过了2000万吨,为2188万吨,盐城、无锡在1800~2000万吨之间,镇江超过1500万吨,泰州在1300万吨左右,南通达1100万吨,这七个地区合计产量占全省比重达72.28%,其余均在1000万吨以下,淮安和南京最低,分别为587万吨和683万吨。从人均水泥产量来看,镇江市人均水泥产量最大,为5吨/人,是最小的南京市的6.04倍,常州也高达4.6吨/人,徐州、无锡、泰州、盐城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江苏省13个地级市中有新型干法熟料产能的有7个,其中32.4%(2000万吨)位于常州市,20%位于徐州市,南京、镇江、无锡在800~1000万吨左右,盐城、苏州生产线万吨以下。
按照苏南(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苏中(扬州、泰州、南通)、苏北(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苏中没有熟料生产线,苏南熟料产能占全省的78%,苏北占22%。
本次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的主要是根据为: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本次水泥监督抽查的主要检验项目为:1.三氧化硫;2.氧化镁;3.烧失量;4.氯离子含量;5.凝结时间;6.安定性;7.强度。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5批次,均为生产企业抽样。经检验,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100%。
1、审核公司可以提供的有关生产和销售的有效证件。国家对水泥产品的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只有获得该证的企业才具有生产和销售水泥的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和冒用。
2、注意水泥的包装。水泥外包装上应清楚标明产品的名字、生产厂商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净含量、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强度等级等。其中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两侧印刷采用红色,矿渣硅酸盐水泥的两侧印刷采用绿色;火山灰硅酸盐、粉煤灰硅酸盐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两侧印刷采用黑色或蓝色。散装运输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消费者应依据使用需求选购。
3、注意水泥的有效期。水泥的安定性项目受存放时间影响较大。检验原理是在饱和水蒸气条件下提高温度和压力使水泥中的方镁石在较短的时间内绝大部分水化,用试件的形变来判断水泥浆体积安定性。超过有效期的水泥安定性一下子就下降,影响建筑质量。
4、购买时注意水泥粉末质量。一般的情况下,用手指捻水泥粉,感到有少许细、砂、粉的感觉。色泽是深灰色或深绿色。无受潮结块现象。反之,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5、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判断水泥质量。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用水泥浇灌的混凝土出现松软的感觉,应按时换水泥。因为合格水泥浇灌的混凝土是坚硬刺手的感觉。如果铺装的陶瓷砖在一天后仍能被轻松取下,同样表明水泥质量不合格。消费者应根据施工情况持续关注水泥质量,必要时更换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