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环境投诉信访问题2件,其中涉及会宁县1件,白银区1件。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市配合保障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信访组已交办相关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截止目前,我市收到省级协调联络组信访组交办共33批162件(含不纳入我市1件),已按要求办理上报160件,并将办理情况上报省级协调联络组信访组。其他群众环境投诉信访问题正在积极地推进,有序办理。
信访反映问题:来信:2004-2010年,国电靖远电厂修建的灰坝(靖远县东湾镇红柳村五级道洪管处西面)严重渗漏,导致周边农田污染,大量树木、牲畜死亡,房屋和砖厂轮窑泡塌等问题,曾多次向电厂和当地政府反映。2016年在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该问题后,白银市副市长高云翔组织市、县、区、镇有关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一是进行商谈,了解利益诉求;二是组织有关专家,对坝体周围的渗漏,污染情况做检测、评估;三是明确电厂主体责任,根据最终的检测,进行追责,补偿损失,并签订在两个月内不再重复信访的承诺书。但一直到2017年6月,才进行取样检测,多次申请提取副样无果。且该电厂领导郑建国等勾结白银市环保局在打井取样时在没有渗漏的地点取样,弄虚作假,且至今未进行赔偿。
调查核实情况:国电靖远电厂修建的灰坝(靖远县东湾镇红柳村五级道洪管处西面)严重渗漏,导致周边农田污染,大量树木、牲畜死亡,房屋和砖厂轮窑泡塌等问题不属实。有历年信访答复为佐证。
举报信访中所说“2016年在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该问题后,白银市副市长高云翔组织市、县、区、镇有关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一是进行商谈,了解利益诉求;二是组织有关专家,对坝体周围的渗漏,污染情况进行仔细的检测、评估;三是明确电厂主体责任,根据最终的检测,进行追责,补偿损失,并签订在两个月内不再重复信访的承诺书。但一直到2017年6月,才进行采样检测,多次申请提取副样无果。且该电厂领导郑建国等勾结白银市环保局在打井取样时在没有渗漏的地点取样,弄虚作假,且至今未进行赔偿。”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储灰场环境现状监测、评价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制度,经过项目申报、委托第三方询价采购、确定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现场踏勘、调阅储灰场原始档案、制定监测方案、监测点位布置等环节进行。靖远公司委托第三方询价采购地下水观测井打井单位,打井均需要一定时间过程,直到2017年6月地下水观测井打井完成才具备监测条件。2017年12月储灰场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工作完成后,公司向靖远县、平川区环保局报送了《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储灰场环境现状文件报告》,并在靖远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报送东湾镇政府。
2.2017年储灰场环境现状评价监测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废水、无组织监测点由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询价采购确定的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会同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环评要求确定的,与白银市环保局无关,不存在弄虚作假和勾结问题,也无权力和义务告知投诉人。
3.根据评估结论,科学说明靖远公司灰场运行未对投诉人王友谊土地造成影响,不存在赔偿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本次信访件转办后,国电靖远公司为了解群众诉求,2019年8月5日靖远国电公司再次会同靖远县东湾镇红柳村村长与王友谊进行协商,王友谊提出2004年以来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265万元,并对国电公司人员进行辱骂、言语威胁,商谈无果而终。
信访反映问题:白银区兰州路苹果第一街(商业街)悦程酒店南侧旁放置了一个大型铁制垃圾桶,周围餐饮店倾倒了大量餐厨垃圾、油渍,垃圾渗滤液流到马路上,污水横流,恶臭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白银区兰州路65号苹果第一街(商业街)环境卫生由白银苹果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护,苹果商业街现有商户180余户,建筑面积42939平米,共设置一处大型铁质垃圾箱,便于周边居民和商铺投放生活垃圾。2019年8月5日,为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垃圾箱环境污染问题,区住建、环卫部门和纺织路街道、苹果物业公司对苹果街南苑小区门口垃圾箱周边进行了冲洗清扫,并将该垃圾投放点调整至悦程酒店南侧。由于夏季瓜果蔬菜大量上市,垃圾腐坏时间短,垃圾渗滤液增加,导致蚊蝇滋生,臭味扰民,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经现场检查组和物业公司协商决定:一是苹果物业公司将该垃圾收集箱进行取缔,并告知苹果街沿街门店和商铺,将垃圾袋装化后定时定点进行投放;二是区环卫局将对苹果街垃圾收运方式进行调整,对苹果街沿街门店和商铺实行专人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每天巡回收集2次,时间为9:00-10:00,14:30-15:30;三是物业公司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沿街门店和商铺不乱扔乱倒垃圾,做到定时定点投放,共同打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目前,苹果第一街(商业街)悦程酒店南侧旁大型铁制垃圾桶已被物业公司取缔,并对垃圾箱周边环境进行了彻底清洗,路面保持干净整洁。同时,联合调查组、社区干部对周边居民、商铺开展了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做了问卷调查,经入户调查12户居民、商铺,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信访反映问题:来信: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路3号周围居民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蚊蝇滋生,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区域位于车站路(铁路与平房区夹道中),周边住户多为外来务工租住户,人口成分复杂。车站路3号向南100米处既有公共厕所一座,但周边居民夜间如厕时,存在“随意方便、就近解决”的现象,且随意乱倒污水。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现已发动周边居民,于13日对该现场进行了清理整治,并制定相应长效治理措施:1.加强对周边居民思想教育,以“三城同创”为契机,进一步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提升周边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和道德文明意识。2.竖立警示牌,时刻提醒周边居民,爱护环境卫生,要做文明市民;设立指示牌,引导居民如厕方便。3.加强环卫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随意如厕、乱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立即劝诫制止,及时警醒教育。
信访反映问题:来信:甘肃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含能分公司非法拉运、处理化工废渣,作业时产生大量的粉尘和酸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另该公司将大量废渣储存在含能分公司南门外靠右有一条马路直走,靠近原银光公司垃圾场,马路右边一个蓝色彩钢围栏的院子内。
2019年8月12日下午,白银区对含能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含能公司废药暂存场所内建成2套废药销毁中试实验装置及烟气吸收装置,销毁中试装置焚烧炉有明显烟熏痕迹,装置表面灰尘明显,废药暂存场所内废药散发出明显异味。经询问该暂存场所现场管理人员郭杰陈述,为尽快销毁暂存的废药,含能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研究新的废药销毁方法,于2018年5月在废药暂存场所东北角建设了2套废药销毁中试装置,并于同月投料试验,废药销毁中试装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废药销毁中试装置建成后,只试验了2次,每次试验持续1个多月,每天只在早上八点至晚上六点进行试验,试验产生的烟气经烟气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在清理试验后的残留物时有灰尘产生。通过查阅《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未列入名录中;且含能公司只是在厂区内将生产线产生的废药转运至废药暂存场所和将废药从暂存场所转运至废药销毁场,按照环评报告中废药销毁方式处置废药;因此,含能公司不存在非法拉运、处置化工废渣违法行为。调查结果与举报反映“含能分公司非法拉运、处理化工废渣”情况不相符;调查结果与举报反映“作业时产生大量的粉尘和酸味气体”情况基本一致。
执法人员在含能公司厂内东南角污水处理站东侧找到了举报反映的“含能公司储存废渣的蓝色彩钢围栏的院子”。现场检查:该院内有2处四周设有混凝土墙围挡的物料堆场,混凝土挡墙四周有裂缝,堆场内堆放大量灰白色固体物料,采用彩条布、塑料布、遮阳网进行了全覆盖,现场有明显异味。经询问现场管理人员郭杰及该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孙凤玺,该院子为该公司无法及时销毁的经稳定处理后的废药专用废药暂存场所,该废药暂存场所采用底部铺设防渗膜及抹水泥方式进行防渗,暂存的废药量不详(保密);郭杰陈述2017年年底开始,该公司由于某专项任务繁重,某产品废药量大幅增加,该废药不易销毁(销毁时需要其他产品废药助燃),由于其他产品废药库存消耗殆尽,致使该废药无法及时销毁只能暂存,截至目前仍向该废药暂存场所存放废药。调查结果与举报反映“将大量废渣储存在含能分公司南门外靠右有一条马路直走,靠近原银光公司垃圾场,马路右边一个蓝色彩钢围栏的院子内”基本一致。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含能公司废药暂存场所混凝土挡墙有裂缝防流失、防渗措施不到位,及废药销毁中试装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环境违法行为,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启动立案查处程序,拟对该公司处罚款9万元。责令该公司尽快对废药暂存场所混凝土挡墙裂缝完成修补,建设规范的经稳定处理后的废药暂存场所(采取防雨、防渗漏、防流失、安全防护);并尽快对暂存场所内堆放的废药进行销毁。
信访反映问题:白银区十字街11号、13号楼单元门口有2家废品回收站(无名称),将垃圾堆放在单元门口,臭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白银区十字街11号、13号楼收购站分别位于白银区四龙路街道中学巷11号楼1—1—2室、13号楼12—1—1室,其中:11号楼1—1—2室为白银浩天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在原白银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因原营业执照副本丢失,于2019年3月2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补办),法定代表人:范小力,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炉渣、矿产品、工矿备件、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橡胶制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废旧物资回收”,未在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白银区十字街13号楼2—1—1室为住户李顺喜,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自行收购废品。8月12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两家每天将收购的废品随意堆放在门前,造成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且存在生活区和废品堆放区不分现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定程度上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故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检查组对该两家依法下达了《限期责任整改通知书》,并对经营者进行了政策宣传教育。一是要求两家经营者立即停止废品收购经营活动,尽快清运单元楼门口临时堆放的废品。二是责令白银浩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另行选址,搬迁至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地段经营;在另行选址期间,不得从事废品收购业务。三是白银浩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15日内到公安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四是辖区街道和社区要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监管,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日常排摸和综合整治,有效防止臭味扰民现象发生。
经8月13日现场再次核查,该两家已完成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店外门前环境卫生基本保持干净整洁。辖区街道、社区对周边21户居民开展了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达100%。
信访反映问题:2019年7月31日11:00,为规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检查,会宁县副县长(卜县长)带领头寨镇政府工作人员无故将该镇马堡村拥有合法手续(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报告)的志达石料有限公司破碎设备强行拆除。
经调查,会宁县志达石料有限公司(杜世彪砂场)被取缔后砂坑回填不到位,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同时还存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依郭巉公路路肩违规建设碎石机,破坏公路路基,影响过路行车安全等问题。针对问题,杜世彪主动认领,当即联系机械和人员,自行整改,对碎石机进行了切割、拆除,对废料进行了清除,对砂坑进行了回填、平整。
会宁县政府一直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高度重视,正确对待,依规处理,不存在“无故”、“强行拆除”等信访问题,该投诉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接到信访交办单后,会宁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核实组对该信访投诉问题进行核查,2018年以来,该公司因经营效益一般,建筑用石料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近几年以来,由于河道采砂效益好,杜世彪在信访举报的位置(关川河马家堡河道内)未经许可,非法采砂,该位置不符合会宁县河道采砂规划而未设河道采砂点,杜世彪的砂场在县政府取缔砂厂名单内。2019年3月30日,按照县政府安排,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保局会宁分局、头寨镇政府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对杜世彪的砂场进行了整治,拆除了用电设备和部分采砂设施,清除了砂料堆,回填了部分砂坑,并要求杜世彪就遗留问题自行整改。
为了整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30日下沉会宁督察发现问题,会宁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保局会宁分局、头寨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进入现场,核查会宁县志达石料有限公司发现杜世彪非法采砂场在取缔后仍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并发现依郭巉公路路肩违规建设碎石设备,存在对公路路基造成破坏、对过路行车安全造成影响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联合调查组当即督促会宁县志达石料有限公司进行整改,该公司积极配合,主动进行整改,杜世彪自行联系装载机、吊机等机械和施工人员,对碎石机进行了切割、拆除,对废料进行了清除,对砂坑进行了回填、平整,至8月5日已基本完成整改。7月31日,副县长卜继飞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督查联合调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会宁县志达石料有限公司、会宁县鹏兴石料厂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未组织联合执法。
2.会宁县城朝靖远方向247线寨子段,因政府开发削山时退耕还林地遭到严重破坏,很多柏树遭到砍伐。
3.寨子新二中马路对面靠东、教场小学靠山至靖远方向一直到柴门镇退耕还林地遭到违法破坏,建成别墅或其它建筑。
4.会宁县政府为了政绩,不惜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大搞建设,放任私挖乱建行为,不断扩大新城区建设,破坏山体,四面削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1.“会宁县城至平凉方向的312国道两侧生态保护区山体破坏严重”信访投诉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312国道两侧既不是自然保护区,又不是森林公园保护区,不存在生态保护区山体破坏严重的问题。
2.会宁县城朝靖远方向247线寨子段,因政府开发削山时退耕还林地遭到破坏,很多柏树遭到砍伐中“退耕还林地遭到破坏,很多柏树遭到砍伐” 信访投诉问题属实。经调查,该林地属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地类为有林地,树种为山毛桃、侧柏等,林地保护等级为二级,为国家级公益林,公益林保护等级二级;近年来,会宁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打造绿色会宁,严格遵循“生态、自然、景观”思想,以生态修复为前提,以自然森林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特征完善基础道路设施建设,对县城周边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山体(西岩山、范坡、东山二十铺、东山寨子、东山河东等)进行了削坡、修整,并重新进行了绿化,既消除了安全隐患又美化了人居环境,是项民生工程。
3.“寨子新二中马路对面靠东、教场小学靠山至靖远方向一直到柴门镇退耕还林地遭到违法破坏,建成别墅或其他建筑”中“退耕还林地遭到违法破坏,建成别墅或其他建筑”信访投诉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信访投诉的区域该林地属2004年荒山造林工程、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地类为有林地,树种为山杏、沙棘等,林地保护等级为二级,为国家级公益林,公益林保护等级二级,2012年因发展会宁县北城区,部分拆迁户到信访问题所在地修建住宅,致使毁林157.64亩。在信访投诉区域占用退耕还林地建成的建筑中没有别墅,但有经营性用地、村民住宅(部分房子用于出租或当作库房)等其他建筑物。
4.“会宁县政府为了政绩,不惜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大搞建设,放任私挖乱建行为,不断扩大新城区建设,破坏山体,四面削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县林业局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取得相关批复后,对县城周边山体进行削坡、修整,并进行了绿化,该举措是项为民工程,既消除了安全隐患又美化了人居环境,不存在放任私挖乱建行为以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接到信访交办单后,会宁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及相关乡镇成立调查核实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队,进行实地核实。经调查,本批信访投诉问题(第1、3、4问题)与第24批1821号的信访投诉问题(第1、2、4问题)相类似。关于问题1,312国道两侧既不是自然保护区,又不是森林公园保护区,部分地段的山体,用地单位和当地农户对山体坡脚进行削坡、修整。关于问题2,在对隐患区域削坡、修整过程中有破坏林地的现象存在,但最后又进行了绿化。因我县在削山绿化之前,已将所有柏树移栽到其他地方。关于问题3中“退耕还林地遭到违法破坏,建成别墅或其他建筑”问题,2012年因发展会宁县北城区,部分拆迁户到信访问题所在地修建住宅,致使毁林157.64亩。在信访投诉区域占用退耕还林地建成建筑的有19处,分布在会师镇教场社区,柴家门镇金湾社区、柴家门镇二十铺村二十铺组,具体建筑情况是屠宰场1处、修理厂1处、当地居民住宅17处(主要在柴家门镇金湾社区,部分房子用于出租或当作库房),根据别墅的认定标准,已建建筑中没有别墅存在。关于问题4,近几年以来,会宁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打造绿色会宁,严格遵循“生态、自然、景观”思想,以生态修复为前提,以自然森林为基础,会宁县政府决定由县林业局负责,通过配合会师大道、长征北路等重点基础道路工程建设及结合现有地形地貌特征,采取削坡、修整、绿化等措施,采用种植常绿树种、落叶树种相结合的造林模式,对县城周边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山体(西岩山、范坡、东山二十铺、东山寨子、东山河东等)进行更新改造、综合治理,消除隐患、美化环境,进一步加快城区大环境绿化步伐,改善县城生活质量,完善城市生态功能,提高会宁城市品位。
信访反映问题:白银区长春路28号宜居苑小区1、2号楼下十几家餐饮店(马爷炒面、方圆餐厅、居苑餐厅等)均未设立独立烟道,每日09:00至20:00营业期间,油烟味严重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白银区纺织路街道长春路28号宜居苑小区1、2号楼下餐饮店共有7家,分别为祥福杂粮食府、黄焖鸡米饭店、恋上麻椒鸡熟食店、居苑餐厅、涵香私房菜馆、马爷炒面店、金方圆餐厅。因该2栋楼为商住综合楼,在规划建设之初未设计公共排烟专用通道,除马爷炒面店设置独立烟道外,其他餐馆均未设置独立烟道。
8月13日下午现场检查时发现,金方圆餐厅店已关门,门口未张贴任何告示,经工作人员多方调查了解,金方圆餐厅已经停止营业长达1年时间;黄焖鸡米饭店店已关门,门口张贴转让信息,工作人员与该店经营户取得联系,了解到该店已停止营业长达2个月,因生意不好决定转让店铺,不再经营;涵香私房菜馆因家中有事关店歇业三天,并在门口贴出告示,经工作人员多方联系,该店经营户表示无法到来,故无法认定群众举报情况是否属实,针对该问题,现场核查组将在该店营业后进行核查;若油烟扰民问题情况属实,核查组将责成经营户立即整改;居苑餐厅、马爷炒面店、祥福杂粮食府、恋上麻椒鸡熟食店全部装有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但均存在未定期及时清理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滤网污垢较多、油烟吸收净化效果不佳,从而造成油烟气味较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居苑餐厅、马爷炒面店、祥福杂粮食府、恋上麻椒鸡熟食店“未定期及时清理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滤网污垢较多导致油烟吸收净化效果不佳”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成经营户更换或维修清洗油烟净化设施设备。
经8月14日现场核查,居苑餐厅、马爷炒面店、祥福杂粮食府、恋上麻椒鸡熟食店已全部安装新的油烟净化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
白银区长春路28号宜居苑小区1、2号楼下餐饮店铺油烟扰民问题整改已结束,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仔细的检测。因第三方检测机构办公地点在兰州市,油烟检测样本需通过化验室技术鉴定后才能得出结论,预计8月17日前提供油烟、噪音监测报告。若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油烟排放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和纺织路街道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对旁边的环境影响;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罚。